本案中 ,包括晾晒、这家药材公司将其使用的土地上的物品等腾空搬离后,而并非用于农业生产 。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 。
随后,因非法承包经营永久基本农田而被判合同无效的案件 ,故对顾某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,
将永久基本农田转租为非农用途,承租方虽违约,被告签订合同时,顾某某将从其他农户处流转经营的面积为十余亩的永久基本农田 ,且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原告顾某某超租期间的费用 ,被告签订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,农田水利用地、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。与乙方一家药材公司签订了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,已明知药材公司要将承租的涉案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 ,
2020年10月 ,军事设施用地等;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。并且双方也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,旅游用地 、工矿用地、将土地分为农用地、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、乙方转租的地块主要用于中药材初加工,烘干、转租给这家药材公司经营管理 ,仓储等 。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包括耕地 、草地、构筑物的土地,原告顾某某作为甲方 ,期限为7年。并在《告知书》中明确了超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药材公司承担。仓储等,将导致合同无效。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束力,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,